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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春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1-21 点击数: 审稿:

各二级单位:
2016年寒假、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现就寒假、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带彩娱乐;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二、强化二级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寒假、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之中,融入到日常管理之中,真抓严管,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监督,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监督执纪常态。
三、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严肃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办,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不抓不管,导致职责范围内出现节日腐败问题、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校纪委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