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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管理系统升级和使用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6-03-17 点击数: 审稿:

 各院部、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经费的顺利使用,根据学校安排,将原有的科研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将科研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重点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现对系统中的个别问题进行说明。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项目预算编制原则,项目负责人综合考虑已报销费用的比例、结构、内容等,对项目预算进行合理编制,经系统预审和纸质预算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将预算表交科技处汇总备案,在各具体开支名目的额度内报销。(具体编制说明见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关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二、职责权限说明

科研秘书对所在院系的科研人员个人资料进行编辑、审核及统计,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及学院院长对所在院系的所有事项进行审核、监督、查看。

三、人事单位与科研单位说明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科研项目全部归口相应的学科,由所在学院进行管理。

四、操作流程说明

项目负责人进入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左下角):

1.项目负责人首先对个人资料(右上角)进行完善,由院系科研秘书进行审核;

2.项目负责人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新增,完善已立项项目详细信息;对未立项项目,在“我的经费-经费认领”中点击认领,办理财务手续,完善项目信息。

3.项目负责人在“我的成果”中填写涉及2016年科研考核和奖励的论文和专利信息,由科技处进行审核后,不再年底集中进行审核。

五、填写内容说明

对涉及2016年科研考核和奖励的项目经费、论文、专利等进行填写,对其他已经奖励过的项目经费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填写。

六、其他问题

1.该科研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后,原纸质预算停止使用,财务处将根据审核合格后的项目预算进行报销,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暂停使用。

2.科技处将根据项目负责人填写的项目经费、论文、专利的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以系统中填写的数据为准,不接受其他纸质材料。

3.项目负责人进入科研管理系统页面,根据具体业务联系相应的科技处工作人员,可以在系统主页中直接咨询。

                                              科技处

                                         20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