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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大社区关于开展2016年清真肉食补贴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6-03-30 点击数: 审稿: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意见》(武发〔20155号)要求“市、区政府要建立清真肉食物价补贴长效机制,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供应。”经市民宗委与市财政局协商同意,自2016年起,每年对户籍在武汉市的回、维吾尔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居民发放一次清真肉食补贴。

一、补贴对象

武汉市户籍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居民(在汉集体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不纳入发放范围)。

二、申报登记工作

户籍在本社区的上述10个少数民族居民44日前,由本人持有效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到社区领取《武汉市回、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清真肉食补贴申请表》(可在纺大社区一家亲QQ群文件里自行下载电子档填写),按要求填报后和有效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的复印件提交社区。

自行填报了电子档申请表的,请将电子档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谢谢合作。

三、注意事项

41日之后新增户籍人员纳入第二年度发放。

纺大社区咨询电话:59363221

纺大社区一家亲QQ89507294

附件:申请表

纺大社区
2016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