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2016年国庆节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课(班)。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10月4日至7日为调休, 10月8日(星期六)补10月6日(第六周周四)的课程,10月9日(星期日)补10月7日(第六周周五)的课程。
外经贸学院藏龙岛校区10月8日(周六)上周四的课程,10月9日(周日)上周五的课程。
2.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各单位要自查消防责任区,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确保校园平安。
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6.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7.值班安排:请学工部、保卫部、国际合作处、后勤集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校医院和各学院于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9367838;保卫部(处)值班电话:南湖校区59363110、阳光校区59367110、东湖校区59367053。
8.为保证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下班,节假日期间交通安排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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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车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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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车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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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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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车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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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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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值班、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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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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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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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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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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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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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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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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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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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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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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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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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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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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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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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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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工作日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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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