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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学生2017-2018学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校医院   发布日期:2017-09-10 点击数: 审稿: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83日发武人社函[2017]108号文,2018年度(大学生2017-2017学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200元。

一、缴费要求:

1.全日制(包括本科、研究生、专科、专升本)大学生;

2.自愿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到校报到后,最迟930号前到学校财务处缴医保费;

3.医保费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后统一上交武汉市医保中心;

二、医保待遇:

1.参保学生享受学校医院内就诊优惠;

2.对口医院门诊费用学校审核报销;

3.住院及重症疾病享受武汉市医保待遇。

4.医保待遇详见《yl6809永利官网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财务处   校医院
2017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