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9-25 点击数: 审稿: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1018日放假调休,共8天。930(星期六)上课() 105(4周周四)的课程。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工处、研究生处要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返校的统计工作。

3.各单位要自查消防责任区,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其中学工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校医院和各学院930(星期六)上午11:00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9367838;保卫部(处)值班电话:南湖校区59363110、阳光校区59367110、东湖校区59367053

6.为保证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下班,节假日期间交通安排如下:

日期

发车事由

发车区间

发车时间

发车台数

101-8

教职工值班、加班

南湖-阳光

07:30

1

阳光-南湖

16:30

1

108

晚点名

南湖-阳光

17:30

1

阳光-南湖

20:00

1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