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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节主题升旗仪式活动的通知

通讯员:程鹏 信息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28 点击数: 审稿:

各学院: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信心,增强民族自豪感、集体荣誉感与社会责任感,学校定于国庆节当天组织部分师生代表参与国庆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国庆 强国有我

二、参加人员

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学工系统值班人员,阳光校区各学院学生代表260人(学工部负责通知),研究生代表30人(研工部负责通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日 上午8点(7:40前进场完毕)

四、活动地点

阳光校区东门升旗台

五、仪式流程

1.升国旗、奏唱国歌,全体人员行注目礼

2.国旗下讲话

3.爱国歌曲快闪

4.“我和国旗合个影”活动

六、具体要求

1.全体参加人员于10月1日上午7:40前在阳光校区东门旗台前集合完毕,具体站位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

2.升旗仪式现场将为参加人员发放手持国旗。

3.升旗过程中若有迟到人员到场需先在入口处等待,待仪式结束有序入场到指定位置。

4.所有参加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精神饱满,保持一定间距,严格遵守纪律,升旗过程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和中途离场,保持安静肃穆。

 

宣传部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20239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