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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3-28 点击数: 审稿:

 各有关院部:

根据《关于申报“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中纺联函[2017]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将继续支持相关院部申报成果奖励,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面向所有本科专业推荐申报,重点面向纺织服装类相关专业或服务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重点推荐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以及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成果推荐对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倾斜。近2年已经申报过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各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申报要求

(一)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二)申请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含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申报的时间。

(三)各有关院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申报负责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各院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并同时提交推荐名单,名单应注明推荐顺序及推荐奖励等级。

三、成果申报时间

(一)各学院评审结束后,于2017430日(周五)下午4点前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wc@wtu.edu.cn,并送交三份纸质材料到教务处教学改革办公室以便统一邮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材料的建档工作,教务处只建立电子档案。

(二)教务处组织初审推荐工作后,向项目负责人发放网络申报口令。各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申报工作(为保证网络申报的顺利,建议材料中少出现公式,或将公式图片化)。

联系人:程鸣  联系电话:027-59367533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详情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中纺协成果奖申报附件

 

教务处

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