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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7-04-11 点击数: 审稿: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永利官网本年度推荐申请“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3. 目前尚有继续教育项目(访学、学历进修、培训、专业实践等)未完成的教师不得申请。已接受过教育部和本计划国内访学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

二、资助标准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学校报销剩余学费(扣除上级部门资助经费),访学期间住宿费和一次性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累计限额4500元)。

三、申请和推荐要求

1.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为提高录取率,要求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以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推荐表》中“接受学校导师意见”、“接受学校管理部门意见”必须请导师签字填写并盖部门公章。

4.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于418日下午4点前将填写好的《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1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林,电话:027-59367479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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