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的通知

通讯员: 信息来源:纪委   发布日期:2017-04-28 点击数: 审稿: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七禁止”。

1禁止使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

2.禁止用公款组织旅游,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费用;

3.禁止公车私用。学校相关二级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要封存,因公使用的车辆,要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4.禁止出入私人会所。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反对“四风”的各项规定,禁止出入各类私人会所,禁止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

6禁止收受礼金。禁止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7禁止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党纪教育。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端午期间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

三、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省纪委将组织明察暗访,如果违反鄂纪办发【20145号文件相关要求,被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届时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监督不力的责任。

校纪委电子举报信箱:jiwei@wtu.edu.cn,举报电话:59367559

 主体办   纪委办
2017428